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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2021年08月03日 15:53
来源:档案馆
点击量:4455

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根据我馆工作实际,经馆务会审议通过,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应围绕我馆主要业务工作,根据项目申报类型,在研究报告、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方面要有详实的可考核绩效指标。

2.项目负责人限本馆在职科研人员(含聘用职工),年龄45岁以下,职称研究员(不含)以下。基本业务费项目未结题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项目申报人要求无科研失信行为,遵守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准则,接受科研监督。

5.本年度基本业务费不对外拨付经费。

6.申报材料报送签字版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下午17:00,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按时完成项目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昊  

电  话:028—84196162

邮   箱:467248645@qq.com

 

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书

 

                    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

                                   2021年8月3日

        

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