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拟征集2023年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参与本次竞争性选择。
一、项目名称及背景介绍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征集2023年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代理工作内容
1.采购代理的工作内容
(1)负责代理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拟订采购方案和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公开招标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等);
(2)协助负责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负责合同信息及时上网公告及协助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工作;
(3)负责按财政部门的规范要求整理采购项目档案,由采购人确认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归档。
2.负责质疑、投诉等工作
负责代理项目质疑、质询的受理及回复,协助处理投诉事宜(询问或质疑回复由采购单位回复的除外)。
3.提供采购业务相关咨询
负责处理代理过程中关于采购法规、业务知识等相关咨询,帮助解读国家相关法规和要求。
4.组织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二、对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
(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九)招标代理机构不为近五年财政主管部门的考核中“不合格”名单中的代理机构;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计取,由项目最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
四、评审标准
(一)由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组成比选评审小组,在满足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以采购代理业绩、人员配置、企业实力、代理服务实施方案、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二)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将根据上述标准综合评比,选择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我馆2023年的招标代理单位。
五、竞争性选择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2023年3月27日下午17:00前将密封的竞争性选择申请文件交至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科路8号)7楼代理机构征集办公室。逾期送达的竞争性选择申请书将被拒绝。报送材料人员须遵循我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28-85231766。
六、竞争性选择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选择邀请及结果在“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官方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