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根据我馆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应围绕我馆主要业务工作,根据项目申报类型,在研究报告、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方面要有详实的可考核绩效指标。
2.项目负责人限本馆在职科研人员(含聘用职工),年龄45岁以下,职称研究员(不含)以下。基本业务费项目未结题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项目申报人要求无科研失信行为,遵守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准则,接受科研监督。
5.本年度基本业务费原则上不对外拨付经费,若需要委托开发软件等,需要申报书中进行详细说明。
6.申报材料报送签字版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7:00,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按时完成项目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昊
电 话:028–84196162
邮 箱:467248645@qq.com